文章阐述了关于2016房地产企业收入,以及2016年房地产销售额的信息,欢迎批评指正。
法律分析:销售房地产的收入,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:(一)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;(二)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,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;(三)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;(四)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。
房地产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如下: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货方;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,也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;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;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;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。
房地产企业确认收入的三个条件:***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,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(权利)之日,确认收入的实现。***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,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。
1、法律分析: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:应纳增值税=增值额×税率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应依据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收入》进行。
2、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,增值税=销项税额—进项税额。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性质的房地产企业,增值税=不含税收入*征收率。房地产实现收入的时候账务处理是,借:银行存款等科目,贷:主营业务收入,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。
3、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如下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》,一般纳税人***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,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,按照3%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计算公式为:应预缴税款 = 预收款 ÷ (1 +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) × 3%。
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,房地产企业2016年4月30日前的收入应缴纳营业税。文件说:第十七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,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,未开具营业税***的,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***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***。
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,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,未开具营业税***的,需要补开,可以在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中选择“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”项目下的603 “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”项目。
关于房地产企业预收账款是否需要预缴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,答案是肯定的。营业税方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五条,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,***取预收款方式的,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。
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附件2: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》第一条第(八)项第9点规定,房地产开发企业***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,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%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关于2016房地产企业收入,以及2016年房地产销售额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,感谢你的耐心阅读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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